陕西省大数据条例/第四章 开发应用第五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进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数字乡村相关信息系统共建和数据共享规则,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引领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