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数据条例/第五章 产业发展第五十三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大数据产业发展,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完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