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管理,建立健全餐饮行业服务规范,推广普及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做好反餐饮浪费工作,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建立餐饮行业反餐饮浪费制度规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反餐饮浪费情况,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反餐饮浪费措施,推动餐饮服务经营者反餐饮浪费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加强文明健康、节约环保的餐饮消费观念教育,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的地方标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反餐饮浪费情况纳入师德师风、学生综合素质和食堂评价体系,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反餐饮浪费教育和管理。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普及健康饮食知识和健康饮食方式,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堂提供符合膳食平衡要求的食品,引导消费者树立合理膳食理念。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指导、督促、检查公共机构反餐饮浪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机关食堂反餐饮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餐饮浪费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

发改、科技、民政、财政、城管、文化旅游、国资、大数据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反餐饮浪费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