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反餐饮浪费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反餐饮浪费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反餐饮浪费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反餐饮浪费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反餐饮浪费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