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反餐饮浪费条例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活动用餐管理规定和要求,造成餐饮浪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