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停车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二十条有效鼓励建设集约化、智能化的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按照要求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