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延河泉域和三姑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一规划、分级管理,集约利用、系统治理的原则。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