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延河泉域和三姑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延河泉域和三姑泉域水资源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