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增加资金投入,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