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四条已修改鼓励投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再生水输配水管线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再生水输配水管线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