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第二章 草原规划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共同制定草原统计调查办法,依法对草原的面积、等级、产草量、载畜量等进行统计,定期发布草原统计资料。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