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第四章 草原建设第二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用于草原建设的资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