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六条有效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八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