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五十二条有效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