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畜力车不得并行;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