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三十七条有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建设城市道路时应当设置盲道及盲道设施。设置盲道应当避开障碍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占用、损毁盲道及盲道设施。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