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二十四条有效机动车不得加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灯具、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等装置,不得拆除消音装置,不得加装搭载人员或者货物的装置。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