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审议事项的报批、备案和公布第四十三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决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别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常务委员会接受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