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田防护林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田防护林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破坏、侵占农田防护林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