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第三十七条有效根据常务委员会工作安排或者受主任会议委托,专门委员会可以就有关问题开展调研询问,并提交开展调研询问情况的报告。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