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路条例/第四章 公路养护第三十七条有效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公路规划和技术规范,逐步完善和维护公路的机电、监控、收费、信息系统,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