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公路规划和技术规范,逐步完善和维护公路的机电、监控、收费、信息系统,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