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养护公路临时使用的作业用地以及所需要的砂石、土料、用水,由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养护作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