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路条例/第四章 公路养护第三十六条有效养护公路临时使用的作业用地以及所需要的砂石、土料、用水,由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养护作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