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力量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人员,保障监管执法所需的制式服装和标志、用车、装备、办公设施。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