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二节 特别规定第三十四条有效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其使用条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