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