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第五章 防洪安全第五十四条有效严格控制渭河干流及其支流采砂活动。渭河干流及其支流河道采砂应当按照河道采砂规划要求,遵循总量控制、科学规划、有序开采、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实施许可管理,禁止掠夺式、粗放式采砂活动。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禁采区、规定禁采期,并向社会公告。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