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第三十八条有效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深度节水控水要求,组织制定渭河流域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强制性用水定额。渭河流域用水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强制性用水定额;超过强制性用水定额的,应当限期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