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指导辖区内物业服务人的选聘工作,负责在选聘前对报名物业服务人的服务质量及诚信等情况进行考察调查。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