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五条有效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