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水条例/第三章 全过程节水/第二节 供水过程节水第二十四条有效水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供水单位节水工作考核制度,将制水损耗、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信息共享与公开等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节水工作奖励的参考。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