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五十五条有效矿产资源开发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应当规范收集、处置,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