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第四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以及生态系统多样性的整体保护,保障生态安全。引进外来物种应当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防止有害生物物种入侵;对已经入侵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清除。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