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开发旅游资源应当依据当地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以及环境资源特色合理设置旅游线路、布局旅游景点、开发旅游产品,科学确定游客流量,鼓励发展生态旅游。旅游景区(点)应当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收集转运等环境基础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