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实施与保障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体系,发展文明实践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法治观念。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