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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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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枸杞产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质量监管

第三十三条

有效

精河枸杞种苗生产、检疫、运输和使用管理,精河枸杞的制干、加工、贮存、运输以及使用的容器、设备、防腐剂、添加剂、包装材料等,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

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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