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枸杞产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质量监管第三十三条有效精河枸杞种苗生产、检疫、运输和使用管理,精河枸杞的制干、加工、贮存、运输以及使用的容器、设备、防腐剂、添加剂、包装材料等,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