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枸杞产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质量监管第三十二条有效自治州和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精河枸杞生产经营企业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以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提升精河枸杞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