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二章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第八条有效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组织监督抽查,监督抽查计划须报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需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的,应将监督抽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后统一下达。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