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政策,对在禁牧区、轮牧区、休牧区实施舍饲圈养的,可以给予粮食、资金补助和技术扶持。鼓励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方式规范舍饲圈养、品种改良,发展农业养殖规模经营。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