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初步审议或者审查应当包含下列重点内容:
(一)贯彻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调研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三)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及预算调整情况;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专项报告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五)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相关数据、资产负债等会计报表的完整、准确情况;
(六)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情况。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