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 生育调节第二十九条有效患有不孕(育)症的夫妻选择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子女的,应当由患者夫妻做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书面承诺,在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治疗。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知悉的个人隐私予以保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5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