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 生育调节第二十四条有效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和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