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三章 传承和弘扬第二十七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者参加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志愿服务活动,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支持。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