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三章 传承和弘扬第二十五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工艺美术工作者将红色文化元素融入工艺品的创作、设计和研发,推进红色文化资源与工艺美术产业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