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第三章 贸易计量量值第十条有效经营者使用本条例第七条规定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的,不得估量计费。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