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针对所承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特点、范围,运用科技和信息等手段,对隧道开挖作业、桥梁预制和吊装作业以及高边坡、深基坑、大型临时围堰等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加强作业现场监控,严格风险监控管理、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