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