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承担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