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并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