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第二十条有效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公路桥梁、隧道、高边坡防治等工程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公路水运工程附属的为车船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其安全设施设计需经安全审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