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